傳統經濟學研究資本主義,認為由民間大財團/大家族經市場集資經營,可為市民大眾帶來裨益。鄧小平高瞻遠矚並深明此道,提倡沿海地區先富起來(聚集資本),期間國營企業充當大財團/大家族經市場向民間融資,全民參與,富有中國特色的國家資本主義便應運而生。至今,美國驚怕失去國際領導地位,向中國開打貿易戰,成效如何,拭目以待。無論如何,國家資本主義無可否認已對傳統資本主義構成威脅,對國家(集體)和個人都帶來裨益。
27 September 2018
24 September 2018
慈善事業
由於香港實行低税率政策,幾十年來,香港的慈善事業是有賴富商/名媛的支持,當然也包括馬會(博彩業) -- 星光熠熠的舞台、頒獎、剪綵、拍照,各取所需。當然也包括市民大眾的支持。相對於外國而言,這是富有香港特色的慈善事業。
20 September 2018
安定繁榮
看中美貿易戰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在特朗普(美國)信譽破產的同時,中國則安撫外國公司,中國不搞單邊主義,並會繼續深化改革,向外國公司派定心丸。一直以來,中國強調繁榮穩定兩者的必然關係。沒有穩定,便沒有繁榮。何來穩定呢?那就是要對未來的肯定。這關乎兩方面,即使過去或現在做得不夠好,起碼將來要做得更好:(1) 共產黨必需要講信用,(2) 中國必需要發展法治,起碼在遇上商業糾紛時,須以公平的法律來解決。此刻中美開打貿易戰,萬一信心出現問題,經濟便會崩潰。此之所以,信心是重中之重的問題,亦是繁榮穩定的根本。
19 September 2018
火燒後欄
美國發動貿易戰,其真正目的是要遏制中國,迫使中國永遠停留在第三世界,情況嚴峻。此時''港獨''繼續不停地勾結外國勢力。
一直以來,林鄭嘗試遊走建制派和反對派之間,希望兩者兼得,但事與願違,尤其是風暴過後的善後工作引起民憤,加速火燒後欄,其民望跌至谷底。與其左右為人難,國歌法通過了之後,不排除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將會提上議程。
一直以來,我的看法是:在一個分裂了的社會要做全民特首,只會火燒後欄。
17 September 2018
16 September 2018
貿易戰
美國發動貿易戰,中國所採取的態度有點像特區政府在佔中時所採取的態度:戒急用忍,讓對方承受來自本身(香港/美國)群眾或支持者的壓力和輿論壓力,而自我走向潰敗。簡言之,由本來的 explosion 變為 implosion。
14 September 2018
朱經緯
朱經緯襲擊案上訴被駁回,法院認為《公安條例》第53條所提及 damages or otherwise 只限於民事賠償。
第245章 《公安條例》的英文本的寫法是:damages or otherwise,但中文本卻是:無須就該作為負上支付損害賠償或其他方面的法律責任。
其他方面的法律責任似乎應包括刑事責任。
...
S. 53 Without prejudice to the provisions of section 46, no person acting in good faith under the provisions of this Ordinance shall be liable in damages or otherwise for any act done by him in pursuance or exercise of any obligation, duty or power imposed or conferred, or reasonably supposed to be imposed or conferred, on him by this Ordinance, if done in good faith, and done or purported to be done in the execution of his duty or for the public safety or for the defence of Hong Kong or for the enforcement of discipline or otherwise in the public interest, ...
S. 53 在不損害第46條的條文的原則下,凡以任何身分任職或受僱於政府的人,或身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人員的人,或以政府飛行服務隊軍官或隊員或香港輔助警察隊隊員的身分行事的人,或獲如此任職或受僱的人授權行事的人,或獲該人員、軍官或隊員授權行事的人,根據本條例的條文真誠地行事,而就其依據或行使本條例所委予或授予的,或據合理推想是本條例所委予或授予的任何義務、職責或權力而作出的任何作為而言,如該作為是真誠地作出,並且是或看來是在執行其職責時作出,或是或看來是為公眾安全、防衞香港、強制執行紀律或在其他方面為公眾利益而作出的,則該人無須就該作為負上支付損害賠償或其他方面的法律責任。
反新界東北發展案件
反新界東北發展案件已經審理完畢,當中有兩個重點:(1) 量刑指引不適用於此案件,但會適用於將來的案件,如何理解呢?(2) 雖然當庭釋放了,是否表示相對於社會服務令而言,短期監禁才是適當的刑罰呢?
至今判詞仍未出台,終審法院是否想先看輿論反應才落筆?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03 September 2018
01 September 2018
中國需要的是穩定
中國經歷了列强入侵、反清革命、抗日侵華、國共內戰,再加上文革動盪之後,已失去了百年青春。過去40年中國嘗試用自己獨創的方法尋回失去了的歲月,世界因此見証了中國的經濟奇蹟。假設中國走前蘇聯的道路,今天近14億人口絕大部分可能仍生活在苦困之中。在這歷史過程中,產生了很多腐敗。中國反貪的力度已觸及政治局及軍隊高層了。中國正處於歷史的十字路口,不進則亡。因此,中國需要的是穩定。
中國不能夠亂
香港特區公務員有17萬人,已經不容易管理,因此須經外判、法定機構、醫管局和多個受資助的學校/學院/非政府機構等協助提供服務。
香港特區有700萬人口,已經難於管治。
何況全國有14億人口,等於200個香港特區的人口。除了國內事務,還須處理國防、外交等事務。因此,中國不能夠亂。亂的結果包括:經濟崩潰、外強入侵、軍閥割據。
29 August 2018
對“國家”不具約束力
可參考:
第554章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第569章 《行政長官選舉條例》
第1章 《釋義及通則條例》
“國家”權利的保留
除非條例明文訂定,或由於必然含意顯示“國家”須受約束,否則任何條例(不論條例是在1997年7月1日之前、當日或之後制定的)在一切情況下均不影響“國家”的權利,對“國家”亦不具約束力。
“國家”(State)只包括 ——
(a)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b)中央人民政府;
(c)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d)行使根據《基本法》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行使的職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當局;
(e)符合以下說明 ——
(i)代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其行政職能,或行使根據《基本法》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行使的職能;及
(ii)沒有行使商業職能,
並且是在獲轉授的權力以及獲轉授的職能範圍內行事的中央人民政府的附屬機關;... ...
impeachment
whether Trump will survive the possibility of impeachment, one way or another, the US will be split on moral, legal and political grounds.
China is a huge market unto itself
China is a huge market unto itself, well connected with super highways and high speed trains, as well as the internet, top notch 5G on the way.
28 August 2018
灰色力量
有說未來是屬於年青人的,但我認為未來還未到,當下是屬於所有人的,包括老中青。在一個老齡化的社會,這是灰色力量,傾向保守。年青人會經過激情洗禮,出來做事20年後,步向中年、老年,不少亦會變為保守。20年後發展如何,很難說,拭目以待。
27 August 2018
基本法第22條
RTHK : "智庫召集人曾鈺成出席本台節目時說,《基本法》22條指出中央政府所屬各部門不得干預特區事務,但中聯辦是中央派駐香港的機構,肯定不屬於《基本法》22條中所指的「中央政府部門」。"
根據基本法第22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誠然,中央人民政府並不等同其"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聯辦直接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有其特定職權。
至於是否干預香港特區自行管理的事務,則視乎何謂(1)自行管理的事務;(2)中央和特區的關係了。
曾鈺成為下屆參選鋪路
RTHK:“曾鈺成在節目後被問到如果在《基本法》列明中聯辦不得干預香港選舉,會否令港人更加放心。他說,所有中聯辦人員都要遵守香港法律,如果有人誘使某人參與或脅逼某人不參與香港的選舉,有證據的話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否則有關言論只屬於政治宣傳。”
他是否為自己下屆參選鋪路?
誹謗
是否誹謗,最終建基於事實。假如A說了有關B的一些''事實",可能A之前未必清楚了解,因此B向A說清楚,並要求A停止繼續誹謗(有關''事實''),而A卻沒有停止,似乎這並不是終審法院的判詞所提及的「公允評論」了。
例如:A的評論提及B面目可憎,這不是事實陳述,未必構成誹謗。
但假如A說B偷了東西(事實陳述),卻未能舉證(或未能令法庭相信A沒有這個動機),那便可能是誹謗了。
有關''未能令法庭相信A沒有這個動機'',則視乎當B已向A指出了誹謗的問題並要求A不要再繼續作出誹謗,而A卻沒有停止,則A便要承擔有關法律後果了。
簡言之,第一次作出該事實陳述未必構成誹謗,但經勸喻或警告後仍然沒有停止,構成誹謗的可能性便增加了。
26 August 2018
24 August 2018
"港獨"小分子
政治是多麼現實。若不是有這篇報道,很多人已經忘記了朴槿惠這個前總統了,何況是正在坐牢的''港獨"小分子。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14260-20180824.htm?spTabChangeable=0
22 August 2018
19 August 2018
中央施壓
中央是否對林鄭的政治能力有所懷疑?這個很難說。的確中央包括CY 對政治問題比較強硬,這是始於數年前了。還記得林鄭本來不想做特首,當時有點像時勢造英雄,黄袍加身。她當時已表明或暗示,不一定跟強硬路線。她是有感而發的,正如據聞CY被勸退,是因為他對反對派的強硬手段未能奏效。所以,中央及CY以至建制輿情繼續強硬,與她沒有矛盾,正如她說,等待時機。我估計,是在等法院對佔中的判決。正如我之前説,中央對本地法院和法律界沒有信心。近日不停地施壓,與其說是對林鄭施壓,倒不如說是對司法界施壓(當然亦是對''港獨''及反對派施壓)。
17 August 2018
16 August 2018
人口北移
與其說中央對香港強硬,倒不如看今次中央出手多麼''闊綽''。當數以千萬計民工一直未能享有如此優惠,香港人(港澳台)由9月開始便可以申領內地居住證。
香港人口北移,不單是指北區、元朗等地。由曾蔭權做特首時已經表明,香港將會變成另一個紐約,意味著有部分香港人需要北移,遷居內地。
但我認為這並不表示只有窮人遷往內地,而是由於內地提供了無限商機和工作機會,因此亦會包括不少年青人,尤其是大學生。
與其埋怨這一代不如上一代有那麼多發展的機會,在一個尚未完全發展或仍有發展空間的社會,還需靠自身努力去尋找機會。成功與否,物競天擇。
https://view.inews.qq.com/a/20180816A0QUPN00?uid=100075998591&from=timeline
15 August 2018
11 August 2018
公眾利益
其實一張刀兩頭利。既然律政司基於公眾利益上訴,輸了便要承擔訴訟費,將來反對派基於公眾利益上訴,輸了亦該如是,律政司可以援引此例,用心良苦 。LOL
https://m.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810/s00001/1533890536051
07 August 2018
科學方法
長遠而言,中醫各科需以科學方法繼續研究和發展,否則只會停滯不前。
何謂科學方法?可參考以下表述:
“為了合乎科學精神,這方法必須建立於收集可觀察、可經驗(empirical)、可量度的證據,並且合乎明確的推理原則。 梅里亞姆-韋伯斯特辭典如此定義: 科學方法是一種有系統地尋求知識的程序,涉及了以下三個步驟:問題的認知與表述、實驗數據的收集、假說的構成與測試。”
''假說的構成與測試'',即表示須對事實進行測試,可是其是,可非其非。
不可是其是,不可非其非的,包括一些詭辯、謬誤,亦包括一些提倡“信則有,不信則無”的玄學術數,亦包括一些偽科學,即從來無法提供驗證數據(以公開論證)的玄學術數。
基本法第8條、第17條
例如:根據基本法第8條,在特區實施的普通法,不得與基本法相抵觸。 換言之,基本法凌駕普通法。
又例如:根據基本法第17條,本地法例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包括:有關一地兩檢的條例、涉及國家安全的本地法例,例如刑事罪行條例等。由於人大常委會沒有發回上述條例,意味著該些條例沒有違反基本法。
特區法院如對基本法第17條有任何疑問,終審法院須向人大常委會尋求釋法(第17條)。
04 August 2018
四權
行政、立法、司法、傳媒,統稱四權。香港特區以行政主導,行政和立法之間的關係屬於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香港特區司法獨立,根據法院判決,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
至於第四權,由於不少傳媒立場先行,未能作出公正報道, 忘記了初心,其天職已或多或少失去了意義。美國如是,香港如是。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2004年4月2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 兩次提及「行政主導」。
...
02 August 2018
01 August 2018
簡單經濟學
簡單經濟學:
(1) 美國加徵關稅,令國內物價高漲。
(2) 需要加息應付通脹。
(3) 加息/加息令美元飆升,不利營商。
(4) 最終受害的包括美國民眾及企業 。
簡言之,貿易戰沒有贏家。
強人政治
有鑑於中國國情需要強人政治,正如毛澤東和鄧小平屬強人政治,新一代沒有經過戰火洗禮,假如沒有政績,如今韜光養晦不可能支撐一個政權。因此,對內打貪,對外則展示保衛國土決心,包括東海及南海。從現實主義看,這並非偶然,而是必然的一個歷史過程。
圍棋高手?
特朗普似乎是圍棋高手,一擒一縱、一圍一鬆,令各對手無所適從。棋局千變萬化,到最後一刻難分勝負。例如:最近北韓繼續製造新型洲際導彈,此刻特朗普突然對伊朗態度軟化。可是特朗普這步棋多用了便不奏效。伊朗多個月來不為所動,似乎跟中國一樣,不會相信美國會真誠談判。
30 July 2018
釋放農地
如何釋放農地?建議:
(1) 政府邀請地產商釋放農地,以暗價標書顯示價格。
(2) 政府內部基於一定數量的參數,以評估各有關農地的市價。
(3) 政府把標書的暗價與所評估的市價作比較,得出一個正或負的折讓率。
(4) 以最平宜的折讓率為準(有點像價低者得),選擇購買哪一幅農地。
(5) 經規劃後,把農地轉為商住用地,邀請地產商暗價投標,價高者得。
(6) 不定期重複上述步驟。
上述建議,不存在補地價的問題。
29 July 2018
社交媒體
社交媒體 Facebook 本來是實名制並限於社交用途(朋友圈子)。後來出現了眾多的假帳戶而不去處理,用戶則可以成立群組、付費宣傳,已經超越了社交媒體的本來目的了,就如報紙一樣,要對假新聞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27 July 2018
憲法適用於特區
憲法適用於特區,例如:
憲法第五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 ...
第五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
RTHK : "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早前說,國家憲法全部適用於香港,但被基本法修改與取代的地方除外,無被修改或取代的則按憲法辦事。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本台節目表示,香港自從回歸中國,中國憲法已適用於香港每個角落,但香港在憲法之下還有《基本法》,《基本法》已涵蓋所有事無大小的問題,他想不出有甚麼事情是在《基本法》之外,而要用憲法處理,因此要爭論憲法是否適用於香港有點無聊。"
26 July 2018
隱私有價
隱私有價,等於 Facebook 的20% ...
New York (CNNMoney) - Facebook's stock plunged as much as 24% in after hours trading on Wednesday after the company said it expects revenue growth to slow as it "puts privacy first" and rethinks its product experiences.
23 July 2018
言論自由
有關言論自由:將心比己,假如有人或者有組織提倡,以任何形式,包括流血,去打倒特區法院、衝擊特區法院,那麼法庭會否容忍,認為這是言論自由呢?或是煽惑他人犯法呢?
...
刑事罪行條例
9. 煽動意圖
(1)煽動意圖是指意圖 ——
(a)引起憎恨或藐視女皇陛下本人、其世襲繼承人或其他繼承人,或香港政府,或女皇陛下的領土其他部分的政府,或依法成立而受女皇陛下保護的領域的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或 (由1938年第28號第2條代替)
(b)激起女皇陛下子民或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或
(c)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
(d)引起女皇陛下子民間或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或
(e)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或
(f)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 (由1970年第30號第2條增補)
(g)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由1970年第30號第2條增補)
21 July 2018
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
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任何訂明人員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即屬犯罪。
為何第3條不適用於行政長官?個人認為原因如下:
(1) 最明顯的理由是,行政長官不可能給予自己許可。
(2) 那麼,是否可以修例,以致行政長官須獲取國務院許可?由於基本法沒有這樣設置,本地法例不應亦不能規管國務院。此乃中央和特區的關係。
(3) 那麼,是否可以修例,以致行政長官須獲取某委員會許可?由於基本法沒有這樣設置,而行政長官是特區之首,本地法例不應亦不能把行政長官置於某委員會之下。
簡言之,若要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規管行政長官,似乎必須先考慮修改基本法。
20 July 2018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這個普通法控罪是尚方寶劍,由於沒有成文法寫得那麼清楚,有時違反了也未必知道,況且行政會議並沒有明文規定行政長官須作利益申報。
曾蔭權會否繼續上訴至終審法院呢?這項普通法控罪是否應該以本地立法明文規範呢?
我反而想起:1997年7月1日之前,是否歷任港督都沒有作任何利益申報呢?
RTHK : 上訴庭一致裁定,駁回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的定罪上訴,刑期由監禁20個月,減至12個月,曾蔭權須立即返回監獄繼續服刑。
19 July 2018
TrumpSpeak
TrumpSpeak:
Trump to Putin: you are good
Trump to Press: he is bad
Trump to Press: May is bad
Trump to May: you are good
審查權
角色扮演:
政府律師在法庭可能會這樣說:對方律師提出社團條例違反基本法這觀點,他希望法官閣下定奪。政府的立場是,根據基本法第17條,人大常委會沒有發回該條例,即證明該條例並沒有違反基本法,否則人大常委會理應已發回該條例。
法官說:基本法第17條未必如你所理解。本席認為本地法院可以審查該條例有沒有違反基本法。
政府律師說:基本法第17條如何理解,由於涉及中央和特區的關係,並且在庭上已有兩種解讀,理應尋求人大釋法,以決定本地法院是否真的可以審查該條例有沒有違反基本法。
18 July 2018
基本法第17條
有關一地兩檢的法例也該如是。
有鑑於人大常委會並沒有發回該些條例,意味著該些條例沒有違反基本法。就此,本地法院沒有審查權。假如終審法院對基本法第17條有疑問,按基本法第158條,須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
基本法第17條 :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後,如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關於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條款,可將有關法律發回,但不作修改。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該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另有規定外,無溯及力。
16 July 2018
落實基本法第23條
根據基本法第159條,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
根據基本法序言,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由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予以闡明。換句話說,中英聯合聲明沒有涵蓋的基本法有關條文,理應可以修改。
回歸至今,基本法第23條仍未落實,並且遙遙無期。須知道,基本法第23條並不是中英聯合聲明所涵蓋的有關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理論上,根據基本法第159條,人大可以自行修改或刪除基本法第23條,然後根據基本法第18條,人大常委會可以把有關國家安全的全國性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區公布實施。
既然如此,香港特區應盡早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避免將來不願見到的情況出現。
公法里程副主席
鄧菲烈
2018年7月16日
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
“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說,中央官員提出立法會非至高無上不能通過牴觸《基本法》的法例,他認為相對地人大亦非至高無上,因為它的權力來自國家憲法,所以「人大常委會可否作出與中央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的決定」,這個問題是值得探討。” (星島日報)
憲法最大。在憲法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人大/人大常委會決定不可違反憲法,除非先改了憲法。
那麼人大/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否可以違反(a)法律或(b)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
就(a)而言,人大可以,但人大常委會未必可以,須視乎以下情況。就人大而言,後法優於前法,取代了前法。就人大常委會而言,其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以及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就(b)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是國策,不是憲法。但由於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已詳列於中英聯合聲明,並以基本法實施之,因此不存在人大/人大常委會會輕易改變,不是不能,而是不為。
至於立法會所制定的法律是否可以違反基本法?答案是不能。
14 July 2018
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
憲法大於全國性法律。基本法本身是一條全國性法律,當年由全國人大通過。憲法適用於全國,但按憲法第31條,國家成立了特區,並按基本法特事特辦。因此,基本法有提及的,便按基本法特事特辦。基本法沒有提及的,則按憲法處理。
11 July 2018
年金
理論與實際:年金的設計,其實有點像保險,拉上補下,理論上由早去世的長者去補助長命120歲的長者。實際上,坊間很多評論都勸喻身體欠佳的長者不要購買年金。如是者,政府這盤數會否打錯呢?
此外,據報道,假若長者早去世,其親屬可以領取年金總額105%,這似乎是「有贏冇輸」。問題是,有否計算通脹或利息在內呢?假如沒有,便不能說是105%了。
貿易戰,高招!
高招!美國減了利得税,政府財困,靠加入口税補充,富商得益,窮人受損。如今,中央政府左手交右手,穩定了人心,穩定了市場,一舉多得。
...
傳媒報導:“相對於美國政府挑動貿易戰害死美企的涼薄,為緩解企業在中美貿易摩擦中受到的影響,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指出,中方會持續評估各類企業所受影響,將反制措施中增加的稅收收入用於緩解企業及員工影響,鼓勵企業調整進口結構,並實施強化企業合法權益保護營造更好投資環境等措施。發言人還稱,中方的政策組合還在不斷完善之中,也歡迎社會各界給商務部提供意見建議。如有個別影響較為嚴重的企業,建議向當地有關政府部門反映。”
08 July 2018
唱雙簧戲?
有兩個可能性:
(1) 小組主席黃遠輝將成為第二個周永新教授,其報告不被接納。
(2) 其實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與特首正在唱雙簧戲,其報告將會大包圍,包括填海造地等不同方案。
RTHK :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舉行第二場公眾論壇,有市民關注,特首支持填海,專責小組寫報告時會否討好政府。副主席黃澤恩承諾,會按市民意見及調查,而非特首的喜好寫報告。小組主席黃遠輝指,增加土地供應,例如透過填海,可令規劃更彈性。他又說,希望小組在9月向政府提供方向性的建議。"
07 July 2018
中等收入陷阱
美國發動貿易戰爭,與其說是為了挑戰中國製造2025,倒不如直接說是為了令中國走不出「中等收入陷阱」,永遠停留在發展中國家階段。從這個角度看,貿易戰不單是有關貿易和金錢等問題,也不是純粹挑戰美元地位或美國霸權地位的問題,而是有關中國自身命運的問題。
extract :
“中等收入陷阱”是发展中国家必须面对的问题,所有发展中国家迈向发达国家都必须跨越这个阶段。根据IMF的统计,2016年中国人均GDP达到8113美元。不论是用人均GDP,还是用人类发展指数(HDI)来衡量,中国(大陆)都还属于中等收入经济体。按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属于“中高收入经济体”(人均3976美元-12275美元)。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国民财富增多,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就变得十分现实。
所谓“中等收入陷阱”也被称为“拉美陷阱”。20实际70年代,拉美一些国家如阿根廷、巴西、智利等,曾出现过一段快速发展时期,但此后贫富差距加剧,失业率高企,社会陷入动荡政局不稳,经济增长持续低迷,最终没能跻身高收入国家行列。不仅如此,还有反例。根据麦迪森数据,阿根廷和委内瑞拉还从高收入国家滑落为中等收入国家。自此以后,“中等收入陷阱”就被看作是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迈进必须过的一道坎。
end
06 July 2018
knowledge is power
knowledge is power. power can move things cost effectively and efficiently. data collection: lots of data becomes information. categorised and analysed information becomes knowledge. association of data, information and knowledge further the development of knowledge. lateral thinking leads to creativity. creativity points to wisdom.
04 July 2018
同性婚姻
...
根據人權法第十九條,政府須保護家庭。家庭指夫妻(男女)婚姻,而非同性婚姻。
關於結婚和家庭的權利 :
(一) 家庭為社會之自然基本團體單位,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
(二) 男女已達結婚年齡者,其結婚及成立家庭之權利應予確認。
(三) 婚姻非經婚嫁雙方自由完全同意,不得締結。
(四) 夫妻在婚姻方面,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及在婚姻關係消滅時,雙方權利責任平等。婚姻關係消滅時,應訂定辦法,對子女予以必要之保護。
可參考聯合國有關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ICCPR) 的中文版本(作准中文本),當中同樣用男女 / 男女雙方等字眼。
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第二十三条
一、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会单元,并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
二、已达结婚年龄的男女缔婚和成立家庭的权利应被承认。
三、只有经男女双方的自由的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缔婚。
四、本公约缔约各国应采取适当步骤以保证缔婚双方在缔婚、结婚期间和解除婚约时的权利和责任平等。在解除婚约的情况下,应为儿童规定必要的保护办法。
第五十三条
一、本公约应交存联合国档库,其中文、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03 July 2018
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無論是一國兩制、一帶一路,抑或是開放市場,都是邁向: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互利共贏。
媒體報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例如]在航空领域取消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飞机外资股比限制。”
02 July 2018
基本法第107條
根據基本法第107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
林鄭新增的經常性開支(例如教育、社福等)、非經常性開支(例如此後放寬了賠款),再加上其新房屋政策(平賣居屋、7:3劃分)而引致庫房減少收入,不排除將來可能會違反基本法。拭目以待。
政策市
以前我們會批評內地是「政策市」,萬千股民期待政府政策出台,其投資行為不是建基於其自由意志和聰明智慧,而是依賴長官意志和領導。簡言之,政策第一,市場第二。
作為資本主義橋頭堡的香港,現今似乎也是走這一套。日前林鄭宣佈居屋五二折出售, 徹底改變了中國人的思維:不需要急於買樓,可以暫時租住。父幹的會勸兒子或女兒去抽大獎,雖然抽中機會甚微,但 jackpot 大了,有如賭馬一樣,成為了另類鴉片, 此乃期望管理。中國人賭性強,甚為受落。
林鄭這一招亦是前無古人。外國政府資助年青人買樓,可能只是給予寥寥數萬元,但林鄭資助則以數以百萬元計。 因此,我認為這不單是一個房屋政策,亦是一個超強福利政策,更加是一個政治政策。對於永遠趕不上車的年青人或市民,林鄭呼籲他們過來抽獎,通通合乎資格,可以說是「塞住了他們的口」。
由於私樓和居屋始終是兩個市場,雖然這一兩天的一手樓和二手樓的市場比較滯銷,可能只是市場需要消化林鄭這一招。整體而言,私樓市場應該不會被「推冧」。無論是6:4抑或7:3劃界都應該如是理解。
日前有記者質疑抽大獎的機會甚微,林鄭順勢呼籲各界給她機會增加土地供應。換言之,渴望抽獎的市民成爲了她的籌碼!假使將來真的如她所說以7:3劃界,那麼私樓市場更加會是一支獨秀。
30 June 2018
29 June 2018
私樓樓價
政府向空置超過一年的一手樓,徵收差餉百分之二百的空置稅,即等於樓價百分之四至五:
空置第一年:冇問題
空置第二年:樓價百分之四至五
空置第三年:樓價百分之四至五
空置第四年:樓價百分之四至五
空置第五年:樓價百分之四至五。。。
發展商仍然會視乎未來樓價走勢而作出決定,仍然會認為一次性把所有的第一手住宅單位推出售賣會推冧市場。在剛性需求下,最終空置稅仍然會在某程度上轉嫁給買家。
另一方面,政府擬把住宅地皮,撥作發展居屋及「港人首置上車盤」。這個做法會減少私人住宅用地,未能阻止私樓樓價飆升,但會惠及不買私樓的市民。
最後,居屋售價將會考慮市民負擔能力並與市場脫勾,不同地區價格劃一:這便等於送幾百萬元給抽中居屋的每一位幸運兒,好過買六合彩,更加好過市民大眾只獲派四千元,亦肯定好過領取綜援的貧苦大眾。民粹主義之極端版本,莫過於此。
這個做法對私樓樓價毫無幫助。除了賽馬,抽居屋將會成為另類的止痛鴉片,給沒有希望買私樓的市民一個發達的希望。
28 June 2018
基本法第1條
是時候香港的律師們需要在某程度上去了解一下大陸法了。雖然香港特區實施普通法,但正如基本法第8條所說,基本法凌駕普通法。既然如此,香港特區的法律訓練需要包括這些重要概念, 否則在法庭上只會吃虧。
陳文敏居然說,修改了基本法第1條,香港便可以獨立,這是多麼的愚昧無知。 難道他不明白,根據基本法第159條,修改基本法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 即使他沒有熟讀基本法,也應該明白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當年已詳列於中英聯合聲明。
27 June 2018
極端民粹主義
尹兆堅說,居屋售價應考慮市民負擔能力、建屋成本價,並與市場脫勾。
這便等於送幾百萬元給抽中居屋的每一位幸運兒,好過買六合彩,更加好過市民大眾只獲派四千元,亦肯定好過領取綜援的貧苦大眾。民粹主義之極端版本,莫過於此。
25 June 2018
一地兩檢 (基本法第17條)
根據基本法第17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後,如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關於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條款,可將有關法律發回,但不作修改。
24 June 2018
言論自由(重寫)
似乎不少人把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和意見和發表的自由(freedom of opinion and expression)這兩個概念混淆了。
根據基本法第77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的會議上發言,不受法律追究。"
上述所指的是言論自由(發言) ("statement"),不包括以其他方式例如以違法行為所表達的所謂自由。
其他方式可參考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6條(有關意見和發表的自由)。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6條 - 意見和發表的自由:
(一) 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
(二) 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三) 本條第(二)項所載權利之行使,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故得予以某種限制,但此種限制以經法律規定,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 ─
(甲) 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或
(乙) 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或風化。
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意見和發表的自由涵蓋面比言論自由更廣,包括不同方式,但同時亦有所設限 。 (freedom of speech is part of, and not equal to, freedom of opinion and expression)
例如國家安全或公共衛生或風化等理由。須注意,後者(即公共衛生或風化) 不涉及暴力,但仍有所設限。例如:為保護國旗及國徽,有關意見和發表的自由,即使不涉及暴力,都已有所設限。同理,有關涉及國家安全的言論(例如宣揚港獨),即使不涉及暴力,也須有所設限。
23 June 2018
炒賣活動
炒家賣了樓(供應大了)又會再買(需求又大了),因此一般會互相抵消。簡言之,假如用家需求是X,炒家需求是Y,總需求便是X+Y,但是供應不足夠,樓價便飆升。由於雙辣招,用家三年內不會賣樓,供應好像是少了,但同時他們也不會買樓,所以同樣地一般會互相抵消。市況不好時,用家不賣樓,反而炒家賣樓,人為地增加下行風險。因此,炒賣活動會令市場升得快,跌得快。買賣股票沒有用家或炒家之分別,只有賺錢和蝕錢之分別。但樓宇買賣涉及民生,因此應該杜絕炒家。
21 June 2018
US vs China
I think it's like A is a big firm, with huge debts, and B is a smaller firm, with lots of cash. when there is an economic downturn, which one will survive?
20 June 2018
山不在高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階綠,草色入簾青。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可以調素琴,閱金經。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南陽諸葛廬,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退休篇)
臉書是我的陋室,儘管虛無,仍須言之有物,少蘇嫂(social),無快勞(file),愛寫作,自得其樂。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4945744773087&id=1112460166
19 June 2018
打沒有成本的仗
特朗普打沒有成本的仗,例如稱習近平為他的好友(雖然習近平頒了友誼勳章給普京而不是特朗普),或派代表到中國進行貿易談判,拖著中國的後腿,讓他有時間能夠聚焦美朝談判,之後便立刻重燃貿易戰。
今次美韓暫停聯合軍演亦是不用成本,反而是省了錢,讓他有時間聚焦貿易戰。貿易戰之後美國又會如何對待北韓呢?
特朗普反口覆舌,成為了未來任何談判的障礙,對世界和平有損無益。
17 June 2018
中期選舉
與其跟特朗普及其團隊商討,倒不如直接跟其他持分者(國會議員)商討,起碼可以明示或暗示他們在年底前的中期選舉可能受到的影響。因為一切源於選舉。
RTHK:“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結束訪美回國。王晨早前率領人大代表團訪問美國,與多名國會領袖,以及代理國務卿沙利文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