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December 2018

自決

自決本身違反基本法第一條和一國兩制的安排。再者,自決中有「港獨亅選項,即表示自決不排除「港獨亅(違法行為)。一個接受違法行為的自決,本身就是違法。正如一位老師給同學們其中一個選項是吸毒,這位老師應當被DQ。

選舉主任根據「過去」,問參選人「當下亅的問題,給他機會回答,但後者支吾以對。因此,決定不是基於過去/未來,而是基於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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