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寫給另一位網民:
是否有權說不?這是個語意問题。工人有權不上班或不聽老闆的話,老闆有權炒她。有別於三權分立,互相制衡,互相說不,而她則隸屬行政機關,只可聽命總統。她的法律意見,在没有法庭判決之前,只屬與訟雙方的一方,赢輸未定,她為何那麽肯定。她沒有能力為總統護航,理應自行請辭、退位讓賢、保持緘默,或另聘高人外援,而不是背插一刀,出賣總統,打破提供秘密法律意見的傳統及互信。若每一名公務員都是按個人意見行事,則制度必亡、民主必死。此外,作為市民大眾,若不同意總統的政策,可以合法途徑參與遊行示威、提請法院介入審理、游說國會議員進行彈劾,或四年後另選他人,而不是衝擊百年憲制。(註:我不支持特朗普,亦不支持希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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