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鼎鳴:“林鄭的教育政綱裏有一項是增加50億開支。對社會來說,這是一項好事,但對政府的預算,卻仍是一種壓力。在發達國家中,教育的公共開支佔GDP的比例一般在4%以上,若套入香港,政府的教育開支應每年千億才達標,但2016至17年的教育經常性開支卻只得747億,所以增加了50億,其實仍未達標。但從此中我們已可見林鄭團隊的平衡之術︰增加教育開支對社會有利,但在人口老化會引致未來財赤壓力及《基本法》的制約下,先增加不算是大數目的50億可算是一種折衷,對社會有好處又不至於帶來財政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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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GDP為基礎 x 4% 而不考慮外國與香港實施不同的稅率,是否會計錯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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