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April 2018

行政命令

坊間以為基本法第一條是「冇牙老虎」,由於現行法例並沒有罰則;又例如在審議中的國歌法有關教育部分,也是如此。

其實,根據基本法第48條,行政長官可發布行政命令,以提供清晰法定準則予政府部門執行。例如:在公司/社團條例方面,對宣揚''港獨"團體不予以登記。又例如,對宣揚''港獨"/不推廣國歌的教學團體減少/停止資助,包括用地。

換句話說,行政命令是「有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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