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November 2017

考核

從三件事件看中央對香港特區的處理手法,包括佔中丶一地兩檢,以及國歌法。

佔中:沒有出動解放軍,警察亦沒有開槍清場,而是靠79日的煎熬令市民的怨憤到了極㸃以致法庭的介入,最終解決了幾近無法解決的問題。

一地兩檢:則由特區政府提出,內地有關當局只是配合。再者,由立法會通過一個沒有約束力的動議,再配合民間的支持,最終亦會成事。

國歌法:事實上,全國都沒有這個需要,而只是由於特區有少數人侮辱國歌而促成這個需要。按道理,中央可按香港特區的情況制定國歌法,經納入附件三,要求特區政府在本地公佈。可是中央並沒有這樣做,而是要求特區政府通過本地立法實施。

簡言之,未來的日子中央會要求特區政府自行處理一系列的問題。一方面是對特區政府的考核,另一方面亦是對香港市民的考核。也就是說,特區的前途在我們的手中,是好是壞,與人無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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