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March 2017

行政長官競選辯論

就行政長官競選辯論,有以下分析:

曾俊華的辯才比想像中好,他的賣點本來是包容,但在辯論期間有失君子之風。他主場,熄了林鄭支咪。林鄭主埸,停他發言(不是熄咪),他發脾氣,叫林鄭講晒佢。此外,他不太熟書。

胡官重覆近期論點,了無新意。他說林鄭處理故宮項目違反了法律,而林鄭回應,政府是根據相關法例行事。事實上,有關司法覆核仍有待法院處理,胡官之說,實在是言之過早,有僭越司法之嫌。此外,當林鄭要求他就另一指控提出證據時,他竟然說只是道聽途說!

林鄭熟書,有目共睹。其餘兩人攻擊她,她處之泰然,孰是孰非,自有公論,不需爭辯。有兩點值得一提。(1)她是性情中人,公開說當主流意見令她無法再做行政長官時,她會辭職。這句說話可圈可點,顯示她不戀棧權力(她根本没想過參選)之餘,民調有高有低,不可盡信。再者,下次選舉已是5年之後,而立法會選舉則是3年半之後。(2) 她指曾俊華推行 0-1-1計劃,打擊公務員士氣。坊間找出她的政綱亦有提及她於1998年推行相似計劃。事實上,1998年香港以至世界經歷了金融風暴,經濟蕭條,而現今庫房水浸,實在是橙與蘋果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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