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產業或創新科技,除了神來之筆之外,我相信絕大部分都是靠一點一滴的努力 (trial and error) 來建立一個資料庫 (database),過程漫長但不容忽視。原因是:即使某人抄襲了一件產品(例如最新的一個model),但只要原創者更新 upgrade model,抄襲者便未能立刻跟上了,因為後者並沒有相關的資料庫,若要跟從便需要投放相當時間和資源去做那些 trial and error 的實驗。換言之,時間決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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