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December 2017

基本法第75條

黄永:" ... 其二是修改「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為20人,被質疑違反基本法第75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可疑之處是建制派不會不知相關法律風險,卻仍要挑戰基本法,可能是為將來就此條釋法鋪路。"

*** 這似乎是曲線尋求人大釋法。由於基本法第75條不涉及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因此終審法院不須亦不會尋求釋法。如有需要,中央是否自行釋法,則拭目以待。

http://paper.hket.com/article/1962243/%E5%BB%BA%E5%88%B6%E6%B3%9B%E6%B0%91%E6%8F%90%E6%94%B9%E8%AD%B0%E8%A6%8F%20%E5%90%84%E6%9C%89%E6%89%80%E5%9C%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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