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是否會就基本法第75條自行釋法?
今次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衍生了有關立法會(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這個問題,勢必引來司法覆核挑戰。但由於有關條文(似乎)不涉及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終審法院不用尋求人大釋法。無論是國歌法抑或是一地兩檢,在未來幾個月內都會提上立法議程,通過了的法例必受上述挑戰,尤其是一地兩檢,時間緊迫,不能有失。事情發展如何,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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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任何法例只要經大會(具法定人數)三讀通過,即使在全體委員會二讀時未必有35人在場,但由於前者已符合基本法第75條的要求,已通過的法例無容置疑(除非人大常委會發回),後者只是學術討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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