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July 2017

一地兩檢

再談一地兩檢。

參考深圳灣如何處理:香港特區獲人大常委會授權依照香港法律實施管理。

假設人大常委會劃地,劃地清晰,當然政治上有很大衝擊。但管制區內所謂上層、下層根本不能"劃地"。

因此要以"租賃"形式進行,而"租賃"則須經香港立法會通過本地立法實施。然後,廣東省/深圳獲人大常委會授權依照內地法律實施管理。

若廣東省/深圳獲人大常委會授權依照內地法律實施管理,是否意味着基本法不在租賃的地方實施?是否依然需要清晰地通過附件三在管制區內實施有關內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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