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偉俊就鄭松泰倒插國旗事件,以基本法第79條處理有關議員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確是高招:(1)他曲線地回應了早前泛民提出不應向法院提出訴訟,而應以79條處理立法會內務的說法;(2)找到了切入點,一試79(7)條的威力,取得出席會議的議員三份之二票數並非絕對困難,對往後有警示作用;(3)泛民面對兩難,縱容便曲線地證明早前向法院提出訴訟的合理性,並把泛民與鄭松泰捆綁在一起;(4)提供基礎,繼而控告鄭松泰違反有關國旗及區旗的條例,以及違反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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