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August 2017

施壓

私下給法庭信件影響法官睇法,又不許有機會開庭處理,會給對方(律政司)及公眾不公平的感覺。

若這信件是有關取得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未公布的聲明(即國會擬於黃之峰等人被判入獄後,重新檢視香港在美國法例所賦予的特殊關係,又促請參議院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 ... 則有關外國對香港司法獨立施壓,便證據確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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