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理解,公務員政治中立,是指在執行有關職務時要秉公辦理,不受其個人政治取態所影響。在民主社會,不同人士或黨派都有機會執政,而公務員都應遵守政治中立原則,無論誰人執政,都必須盡心盡力去執行新政府所推行的新政策。
事實上,中高層公務員每天都花不少時間處理政治問題。換句話說,公務員不是政治白痴,他們不是在政治真空狀態下工作,而是每天都要面對政治壓力(包括立法會),並且處理從四方八面而來的政治問題,過程中同樣要學習有關政治技巧。坊間認為公務員的工作與政治無關是一大誤解。
再說,我認為有關事件在合乎法理情的情況下,若公務員只按個人的政治取態或見解,而不盡心盡力去執行現行/新政策,反而是政治不中立。換言之,若有關公務員認為無論誰人執政,本人只會我行我素,那就不是政治中立了。
因此,若坊間認為政府干預了公務員政治中立,這個說法是否有點奇怪呢?我個人認為只要有關事情是合法的(是否合情合理可能因人而異,須按個別情況而定),便不應存在這個問題了。
舉一個例子,假如時任行政長官動用政府人員及資源去為他連任助選,那便是干預公務員政治中立了,因為有關行為不涉及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的指向是一般市民大眾,公開了的政策能確保公務員執行時公平、公正及公開,一視同仁。換言之,公務員(一般來說)不能跳出某政策框架而為一個人服務,否則對其他不知情的市民來說便是不公平了,除非是特事特辦。政策的制訂亦可確保所有公務員都一視同仁地按本子辦事,除了少數的酌情權外。
因此,若有市民向公務員苛索,在沒有現行政策的情況下便不能照辦,否則那公務員便越了權。在有需要時,應向上級尋求指引。
反而奇怪的是,為何現任立法會議員卻可以動用議員辦事處(即公帑)的人員及資源去為他尋求連任而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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