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February 2016

立法會

我昨天看過立法會議事規則,有關 motion 方面,只有 adjourn (中止待續),沒有中止辯論,不知發叔所指是哪規則。至於剪布方面,法院已有定論(這是立法會的家事)。再說,按議事規則,無論是立法會主席,還是委員會主席,其裁決都是 final 的,故不存在立法會主席對委員會主席的裁決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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