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很奇怪,有一個玩具是有錢人不敢玩,玩不起,因為可以輸身家,但窮人卻可以免費玩,那就是司法覆核,全是納稅人付鈔,不單是律師費,還有延後的數以億計的社會成本。本來通過法律援助進行司法覆核旨在公平地伸張正義,但平衡點似乎過了頭。不知海外的法援是否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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